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服务暖城“新市民”0477系列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7 09:50

作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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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府办发〔2024〕62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服务暖城“新市民”0477系列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服务暖城“新市民”0477系列措施 
  为提升“新市民”政策竞争力和吸引力,营造更加幸福无忧的环境,叫响“暖城新市民 0477欢迎您”宣传口号,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和建设现代化鄂尔多斯,结合我市实际,在全面落实人才新政2.0版的基础上,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行“零门槛”落户政策 
  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根据落户人员意愿实现想落尽落。鼓励“新市民”落户“暖城”,给予16至45周岁新落户人员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落户补助。市、旗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新市民”落户专窗,开通事项办理“绿色通道”,整合各类落户优惠政策,结合帮办代办、上门办、周六日延时等服务,为“新市民”提供专属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各旗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旗区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行“四暖”就业政策 
  (一)“暖业”增加优质就业岗位。增加新质生产力岗位。深入实施科技“突围”工程,积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加快打造新质生产力应用创新城市。到2025年,新增紧缺专业人才和青年人才5万人以上,到2030年,新增紧缺专业人才和青年人才10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增加新型工业化岗位。实施工业经济提升行动,鼓励能源、现代煤化工、新能源装备、新材料、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集群提能扩岗。每年带动新增就业2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 
  增加现代服务业岗位。实施新一轮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到2025年,新引进知名首店、旗舰店50家。加快建设消费中心城市,到2025年,全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企业达到600家。出台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加快建设高质量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到2025年,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企业达到160家。每年带动新增就业1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暖岗”大力支持稳岗扩岗。稳定公共部门岗位,适度扩大全市基层就业项目招募规模。每年招聘教师不少于1700人,市属国有企业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占比不低于30%。(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 
  支持保险稳岗。实施“暖商保”项目,探索通过市场化手段降低和分散个体工商户经营风险,进一步推动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就业蓄水池、社会稳定器、共同富裕生力军”作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招用应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发放15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支持扩大实习实践活动。市外高校院所受邀组织选派的在校大学生、事业单位已确定的引进人选到本市实习实践的,按每人2000元/月标准给予生活补贴(不足1个月的可按周计发),最长补贴3个月。企业自行接收大学生实习超过3个月的,按照实际支付实习大学生生活补贴的50%给予用人单位补贴,每人每月补贴不超过1500元,最长补贴6个月。(责任单位: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暖创”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推出“大学生创新创业一件事”服务,营造近悦远来的创业环境。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创业项目科技含量、社会效益等因素,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四个等级的一次性资助。对成长性好和业绩突出的创业项目予以不超过3年的滚动支持。首次在鄂尔多斯市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并带动就业,可享受每户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 
  (四)“暖才”重点支持青年就业。加快出台促进就业高质量发展一揽子政策,5年内促进10万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市外来鄂年均1万人以上),努力让“暖城”成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区内首选之城、全国优选之城。加强校地协同合作,支持“两本三专”等本地高校毕业生留鄂就业创业,到2026年,“两本三专”留鄂率达到30%左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新能源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 
  三、实行“七优”服务政策 
  (一)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建立重点企业(项目)与劳动用工联动机制,促进人才与市场有效衔接,定期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常态化开展“暖城之邀”招才引智系列活动。每年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150场以上,提供不少于10万个就业岗位,促进就业2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 
  (二)提供优质的住房保障服务。加大保障性住房资源供给,三年内通过存量改建、适当配建、集中新建、市场购买或租赁等方式,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以上,其中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建9500套以上,全部面向本行政区域内供职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提供优质的便民生活服务。按照主城区社区居民出家门步行5分钟可到达便利店、10分钟可到达农贸市场(菜市场)、15分钟可到达超市的基本要求,到2025年,打造100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主城区80%以上区域实现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覆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新市民”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我市基本医保待遇,对经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和过敏性鼻炎的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产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报销。将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据实支付。(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五)提供优质的公共出行服务。为新落户的“新市民”发放新市民卡,可在一年内免费乘坐全市公交车,每年限额发放5000张。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增加公交站点密度,三年内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公交出行分担率提升至30%。对企业务工人员集中的园区、厂矿、学校等场所开通公交专线,为园区企业职工出行提供更加便利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六)提供优质的婚姻登记服务。探索推行“互联网+婚姻”登记模式,高质高效服务群众“人生大事”。加强婚姻登记服务阵地建设,推动婚姻登记机关进公园、进景区,发挥鄂尔多斯婚庆文化园以及大草原、大沙漠、大峡谷等特色资源优势,打造“暖城之恋”婚俗品牌。鼓励“新市民”在鄂尔多斯市结婚登记,以“多多评”物质积分奖励的方式发放1000元补贴,定向用于婚纱摄影等消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七)提供优质的政策咨询服务。在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蒙速办”APP开设暖城“新市民”政策专区,统一公开各部门提出的相关优惠政策及事项办理链接,提供网上办、掌上办线上集成式服务。健全完善12345热线“新市民”相关政策知识库,推动“新市民”政策咨询、诉求办理“一号响应、一键转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四、实行“七无忧”保障政策 
  (一)求职无忧。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筹集建设一批人才驿站,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求职大学生提供短期免费入住服务。(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 
  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求职大学生提供专属公交卡,可在30天内免费乘坐全市公交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安居无忧。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从市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和挂职交流人才在本市无产权性住房的,可最长3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工作地在中心城区的全职引进人才在本市无产权性住房且未享受市、旗区两级住房优待政策的,每月可按照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员)2000元/人、硕士(或副高级职称人员、高级技师、重点高校本科生)1500元/人标准申请租房补贴,最长补贴36个月。(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 
  降低“新市民”租房成本。符合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申请条件且未实物配租的“新市民”,每年户均最高可申领4300元租赁补贴。在我市无房的“新市民”申请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不超过市场价的70%。(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鼓励重大项目市内解决员工安居问题。根据重大项目用工规模实际需求和意愿,鼓励和帮助重点企业在市内建设生活基地,合理统筹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必要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企业、项目实际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生育无忧。推进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新市民”落户我市后即可享受当地生育补贴政策。符合政策的孕妇在助产机构接受孕期健康检查服务的,一次性给予孕检补贴500元;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分别发放育儿补贴6000元、30000元;对在助产机构生育二孩、三孩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分娩补贴;在托育机构或幼儿园就读的0-6岁二孩和三孩鄂尔多斯市户籍家庭,每生每学期分别给予1000元和2500元补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萌宝驿站”社区智慧托育点建设,着力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到2026年,建成70个社区托育服务点,新增2000个托位数,城市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每千人达到5.1个,普惠托位率达到60%以上,满足“新市民”对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四)教育无忧。落实教育同城待遇。“新市民”子女与本地户籍人员子女享受教育同城待遇,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政策,取得初中学籍后,可以在本地参加中考,实行统一考试、统一招生和录取办法,执行相同教育收费和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推动教育提质扩容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1%,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5%。全域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市,三年内新建、改扩建中小学50所,新增学位供给4.7万个以上。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到2027年,市域内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特色和优质普通高中合计占全市普通高中比例分别达到40%和80%。(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增强市内高校吸引力。支持“两本三专”实现“一校一研究院”建设,有序加强基础学科建设,优化专业设置,3年内高质量建设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硕士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打造3个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力争到2026年全市在校大学生规模达到3万人左右,到2030年达到4万人左右。(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五)医疗无忧。加快医疗资源提质扩容,推动市妇女儿童医院、国家肝胆肿瘤精益化诊疗中心鄂尔多斯分中心建设,三年内打造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6个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9个中医(蒙医)优势重点专科,引进100名高层次卫生人才,招聘1000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推动全市9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服务能力,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高水平同质化诊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养老无忧。出台支持发展银发经济政策措施,切实增进老年人福祉。全面擦亮鄂尔多斯“暖城颐养”养老服务品牌,到2025年,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100%达标,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65%,旗区级老年大学100%覆盖,创建10个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打造城镇“一刻钟”就近养老服务圈。(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进城无忧。加快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指导意见》《农村宅基地使用有偿退出办法》《农村村(组)级集体收益股权退出暂行办法》等政策措施,最大程度保护进城落户农牧民的集体收益权不受影响。在自治区率先开展“三变”改革,盘活农村牧区闲置资源资产,推广“统种共富”生产经营方式,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大幅增收,把农村牧区劳动力解放出来,转入就近城镇择业就业、生产生活。(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依据政策实施情况动态调整完善。各旗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可结合实际,依法定职权加大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