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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提醒中国公民加强安全防范

发布时间:2024-05-10 11:58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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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季旅游高峰将至,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提醒在乌中国公民出游时加强风险防范,警惕各类风险,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一、关注所在地安全形势
  密切关注并高度重视外交部和驻乌使馆发布的安全提醒。了解乌政府和官方机构发布的安全预警和生活信息,合理选择出行目的地和线路,尽量避免单人行动,谨慎前往人迹罕至或危险多发区域。如遇紧急情况,及时拨打当地报警电话或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求助。
  二、注意交通和行车安全
  注意天气情况,合理规划外出行程。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切勿酒后驾驶、超速驾驶、无照驾驶、疲劳驾驶,行车务必系好安全带。遇恶劣天气和复杂交通状况注意减速慢行,确保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充分留意车辆和道路状况。
  三、注意涉水安全
  不独自一人外出游泳,不到水情不明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游泳,不私自到江、河、湖、水库等地游泳。选择资质良好的游泳场所,了解清楚场所环境。若有危险警告,切勿前往游泳。
  四、注意消防安全
  了解各类防火知识,注意用火用电安全,避免超负荷用电,做好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将火灾隐患降至最低。如遇火情,请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第一时间拨打当地消防电话。
  五、注意疾病预防
  春夏为流行性感冒等各类传染病高发期,请在乌中国公民加强室内消毒通风,注意饮食卫生,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时,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联系方式:
  乌兹别克斯坦火警电话:101
  乌兹别克斯坦报警电话:102
  乌兹别克斯坦急救电话:103
  乌兹别克斯坦紧急情况救援电话:1050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
  +86-10-12308
  +86-10-65612308
  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998-93-5018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