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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党政领导班子“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项目公布

发布时间:2021-06-28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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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及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结合征集意见和开展“三问”活动情况,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以下 43个项目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项目,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结合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七一”前和春节前深入基层集中开展2次走访慰问活动,对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自治区级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和因公去世家属、生活困难党员群众进行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工作机制,切实化解群众信访包案,指导督促相关旗区单位及时化解包联信访积案,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推动“事要解决”。
  3.深入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积极深入联系点了解社情民意,帮助谋发展、解难题,推动中央、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基层、惠及群众。
  4.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加强对能耗双控工作引导,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减少碳排放,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5.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黄河“清四乱”行动,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三级排查”及排污口监测任务,下大力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不断为人民群众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
  6.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鄂尔多斯市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落实。
  7.制定《鄂尔多斯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8.高水平打造全域文明城市建设引领区,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常态化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力建设范围更广、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全国文明城市群,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9.着力整治政策不执行、承诺不兑现、设租寻租等典型问题,推动各级切实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全面优化。
  10.进一步加大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度,持续推动解决有分歧到期账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市场主体正常有效运转和持续健康发展。
  11.不断深化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推进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
  12.深化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年内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加大公共服务应用整合力度,50项高频事项接入“蒙速办”移动端;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更便利。
  13.有序推进“跨省通办”服务,有效解决异地办事“多地跑”“来回跑”问题,有针对性推出呼包鄂乌4市“互办互认”事项和54市“跨省通办”事项,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14.推动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和矿区生态修复,创建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
  15.统筹推进基础教育和“一本三专”校园校舍维修提升工程、35所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工程。强化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落实好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6.加大对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扶持力度,加大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开通成立市保障农牧民工法律在线维权中心,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9万人。
  17.实施市二医院改扩建、市中心医院东胜部医疗综合楼改扩建、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扩建、市四医院发热门诊楼新建项目。改革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报销政策,实行门诊统筹。稳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工作,免费为常住人口提供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18.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保障,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应救助尽救助。
  19.加快推进政务便民热线整合,提升市长热线12345服务效能,不断完善市长热线工作机制流程,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和群众长效机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0.实现全市境内收费站所多样化、电子化收费,实现全市公路通行方式智能化现代化。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推进安防、危桥改造,全市行政村通硬化路率达100%,全年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00公里。
  21.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30个已挂牌示范嘎查村创建水平,重点打造20个示范嘎查村,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生态宜居、农牧民安居致富。
  22.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分类有序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户厕改造1.8万户,建立健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水平。
  23.加强易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健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推动各旗区设立防贫保险或防贫基金,在农牧民群众中推行防贫保险,加快完善防贫保险制度,抓好理赔制度执行落实,提高脱贫人口防贫保障水平。
  24.加强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32.8万亩,建设现代农牧业产业园4个,建设稳定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20个。推动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加强农畜产品定量定性监测,绿色食品、有机农畜产品产量增加2万吨,农畜产品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5.在全市开展积案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6.扎实开展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集中整治“七大顽瘴痼疾”,认真开展全警强服务“五个一”活动,教育引导政法干部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27.实施“以奖代补”推进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旗区、苏木乡镇(街道)两级综治中心全部实现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提升基层规范化治理水平。
  28.持续推进“五化协同、大抓基层”,按照“五个三”标准,年内全面建成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党群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建立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
  29.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抓好中央、自治区财政重点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落地工作,指导帮助村集体经济增收、农牧民群众致富。
  30.建立县级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四中心”协同贯通工作机制,将全市9个旗区融媒体中心建成面向群众收集分发诉求的“总服务台”,为全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31.组织全市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开展“唱支山歌给党听”、农牧民文艺汇演等群众性文化活动1000场次以上,开展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500场次以上,让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更丰富。
  32.深入开展“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等亮出身份,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
  33.持续解决好“入住难”“回迁难”“办证难”等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基本实现遗留问题项目“清零”。推进改造老旧小区72个,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299套,切实让老百姓从“有房住”到“住得好”。
  3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和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基地建设,不断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35.优化获得电力便利度,低压非居民用户、普通高压用户供电办理时限分别不超过3个和12个工作日。
  36.常态化加强延时办理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24小时自助工作区,有效延长政务服务时限,实现“全年无休”。提供周六预约服务,方便群众周末办理业务。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内,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压减至20个工作日内。
  37.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持续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38.持续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推动公租房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39.深入开展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围绕停车场审批、收费、监管等环节进行重点整治,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行业监管,促进公共资源管理领域制度完善和有效治理。
  40.强化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统筹指导,制定《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做好2021年为基层减负工作方案》,继续加强对文件、会议、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的精准管控,切实减轻基层干部群众负担。
  41.扎实开展“百企兴百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用实际行动担负社会责任、传递社会关爱。
  42.加强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交流,密切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建立2021年领导干部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系名单,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调研走访,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引导,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办实事、解难题。
  43.加大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培养力度,常态化开展对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的调研走访,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推动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