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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字诀” 实现“三个100%”鄂尔多斯市:化沉淀资金存量为“发展增量”

发布时间:2022-11-17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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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坚持“快、紧、细、实、严”五字诀,统筹“认定、复核、回收、使用、管理”一盘棋,实现了沉淀资金100%应缴尽缴、违规账户100%应撤尽撤、盘活资金100%应支尽支,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节用裕民,有效实现公共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坚持“快”字为先,确保沉淀资金“起得早”。起草《沉淀资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做好全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各部门、旗区职责分工和工作安排。成立工作专班、强化上下联动,建立“周调度、旬督查、月通报”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市委、市政府主导,财政、审计牵头,旗区、部门配合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坚持“紧”字为要,确保沉淀资金“核得清”。深入开展第一阶段单位自查工作,将开设账户多、资金余额大、用途不明的地区和部门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为后续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第二阶段重点核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核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为清理盘活沉淀资金提供依据。
  突出“细”字托底,确保沉淀资金“找得准”。扎实开展第三阶段清理盘活工作,逐项核清前两个阶段沉淀资金底数、实有资金账户和拟上缴资金数据,确保资金核查“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针对个别应缴回沉淀资金界定不精准等情况,组织各级财政及相关业务部门共同会商研判,彻底做到精准分类、准确认定。在全面核清底数的基础上,持续加快应缴资金回收,紧密联系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开设绿色通道,加大问题账户清销力度,全面记录统计各类资金上缴和销户资料,确保沉淀资金收回一笔,台账销号一件。
  追求“实”字至上,确保沉淀资金“用得好”。制定《2022年收回大起底沉淀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将可统筹使用的3.8亿元沉淀资金全部用于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以及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领域,切实将收回的沉淀资金化“零钱”为“整钱”。本次行动中,乌审旗以清收沉淀资金为突破口,成功实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零”,有效践行助企纾困政策,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下转第二版)